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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方案
2006-12-27 15:52:13 来源:兰州大学 【字体:小 大】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3]2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扩大高等学校录取自主权,兰州大学2007年决定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首次实施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方案,以选拔有特殊才能和培养潜能的优秀人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省份

  2007年我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将在辽宁、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山西、陕西、湖北、湖南、四川、重庆、甘肃等14个省市进行。

二、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我校2007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招生名额占用我校预留计划,不占用分配给各省区的计划指标。

三、招生对象

  自主招生的学生应该是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综合素质优秀、高考体检符合国家标准的2007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方式及所需材料

1、达到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者或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两项者(其中一项必须为数学奖项);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奖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得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者;

(5)在其他某些方面确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养潜能且成绩突出的学生。

2、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可采取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登录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jwc.lzu.edu.cn)下载并填写《兰州大学自主招生申请表》,并附相关报名材料。材料中须提供考生高中三年(前5学期)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单、年级成绩单)的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无上网条件的学生可与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索取相关报名材料。

4、申请截止时间:2007年1月31日(以邮戳为准)。

五、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申请时间截止后由我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测试方式为我校外派专家组赴外省市进行考核和学生来我校接受考核两种。

  测试内容分为文化课笔试和专家组面试(须持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测试时间:2007年3月上旬(各省区测试时间不同,我校将提前5天通知中学和学生)。

第一轮:笔试

科目:理科: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文科:数学、英语、文史综合。

第二轮:面试

2、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确定并审批通过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名单。

3、入选考生名单将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及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

六、录取原则

1、被我校确定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在我校投放在考生所在省区招生专业计划内填报志愿。

2、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在2007年3月公布兰州大学2007年自主招生学生名单,同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报考生所在省区招生办公室以及学生就读中学备案。

3、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七.优惠政策

1、符合兰州大学2007年自主招生录取原则的考生,考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100%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重点线),可优先录取;考分超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100%投档线20分以上者,可参与我校进入招生过程的“基地班”录取。

2、获得重大成果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者,经考核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考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重点线以上,可破格录取。

3、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优先考虑录取到能充分发挥其特长的专业学习并可参加我校新生进校后组织的“基地班”、“隆基班”选拔。

八.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2、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及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931-8912116  8912098   传真:0931-8912229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730000)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http://jwc.lzu.edu.cn

十、本方案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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